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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举措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内蒙古新闻网  14-12-12 20:53 打印本页 来源: 中国·阿拉善  
 

  2014年以来,阿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积极采取措施,创新行政指导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切实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一、开展登记事务助导,优化市场准入环境。通过信息公开、到期提醒、申办提示、退出指引等方法,在登记注册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提前介入和窗口前移服务模式,指导申办者正确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经济类型或企业组织形式,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提供开业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对企业、农民工、退伍军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了全程导办,将行政指导全面融入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

  二、开展规范经营指导,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充分运用教育、沟通、建议、规劝等手段,引导经营者遵照法律法规规范开展经营活动。积极同相关部门联系,注重调动各行业协会的工作积极性,采取有效方法,与行业协会积极开展指导扶助工作,促使其提高自律能力,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增强诚信经营意识。

  三、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创造宽松发展环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提高法律意识,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积极引导其主动办理营业执照,指导经营者亮照经营,以点带面引导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不断开展行政警示,对未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等,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警示,为经营者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防止行政相对人出现违法行为。

  四、开展消保维权指导,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系统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等系列活动,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加强“一会两站”建设,全盟共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70个,深入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积极指导消费者提高自我维权意识,综合运用宣传、告知、提醒、警示、调解等行政指导措施,促进消费者健康消费、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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