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刚刚闭幕的中共锡盟委2014年第三次(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讨论了中共锡盟委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研究部署锡林郭勒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我们一定要扎实抓好贯彻落实,奋力开创法治锡林郭勒建设的新局面。
开创锡林郭勒盟法治建设新局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全盟上下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题,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深刻理解依法治国和法治内蒙古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根本保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好地用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提高全盟法制建设整体水平。
开创锡林郭勒盟法治建设新局面,要联系实际,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全盟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法治建设方方面面,既要全面把握,又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要立足锡林郭勒盟实际,积极参与立法活动,加强法律监督工作。通过提出立法申请和建议、参与立法调研等途径,做好立法工作;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要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持久地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进一步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忠诚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专的法治队伍,为建设法治锡盟提供有力保障。
开创锡林郭勒盟法治建设新局面,要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要加强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盟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完善依法治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工作推进机制;要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自觉加强法治修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以过硬的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确保依法治盟各项部署落地生根,为锡林郭勒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