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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帮忙讨回26万元“办事费”
 

  原标题:检察官帮忙讨回26万元“办事费”

  几天前,家住兴安盟科右中旗的居民张树军来到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控申科,将一面绣着“人民检察院,为人民服务”字样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上,激动地连声道谢:“你们仅用20天的时间就帮我讨回了26万元钱。”

  原来,科尔沁区某局工作人员王某某以为张树军的儿子找工作为由,于2011年8月至2014年3月,多次向张树军索要“办事费”共26万元。此后,张树军与王某某失去联系,张树军感到自己上当受骗了。在他终于千方百计找到王某某后,王某某又拒绝归还26万元。无奈之下,张树军来到科尔沁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举报王某某受贿。

  该院控申科受案后,经过初核,认定王某某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应当移送其他机关处理。张树军接到答复后,表示交给王某某的钱款均是从亲友处筹借而来,如今亲友催讨欠款,无法回家,请求检察机关帮助讨回钱款。经过检察长批准,办案人员本着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理念,耐心地对王某某说服教育,劝其主动归还张树军26万元。 (记者白江宏通讯员张红丽萨日娜)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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