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男子两年间制售国家机关公文证件200余份被批捕
内蒙古新闻网  14-12-16 10:22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男子两年间制售国家机关公文证件200余份

  各大院校、企事业单位甚至国家机关的任何证件,小到健康证,甚至一些随着年代变迁已不复存在的小型企业公章,只要顾客有需求,便可以做。12月15日,记者从回民区海拉尔西路派出所获悉,11月17日,民警通过对辖区内住户检查,捣毁一个制假证、刻假章的地下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收缴各类证件及制假工具。昨日,嫌疑人被回民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据了解,11月17日,在对辖区大修厂4号楼2单元4楼中户进行检查时,海拉尔西路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刻章机一台、台式计算机一台及大量印章证件原材料,屋内还有一台短信群发器。犯罪嫌疑人邓某某交代,2013年初,经朋友介绍,他得知制售假证假章可获取高额暴利,便从网上购买了一台刻章机及台式电脑,后期为增加宣传力度,花费1000余元添置短信群发器,所有原材料成本不足5000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从邓某某电脑中恢复的数据得知,两年间,他制售的假证假公章种类五花八门,但多为旗县地区,甚至部分单位已经不复存在。涉及范围涵盖面广,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出生医学证明、警官证、军官证、结婚证、离婚证、房产证等200余种。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书也是犯罪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记者 王宇 通讯员 张武)

[责任编辑 李珍 ]

比出健康 赛出乐趣
扎兰屯吊桥冬之美
首台火车票自动售...
“网络安全”进万家
海拉尔冬季自产蔬...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冰雪童话阿尔山
模拟联考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