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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获批复
内蒙古新闻网  14-12-16 15:37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已正式批复了《乌兰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确定乌兰浩特城市性质为内蒙古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兴安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山水园林和生态宜居城市。

  据了解,批复同意《总体规划》确定乌市城市规划区面积为1455平方公里,在该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规划到2030年,城区人口达到7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达到100平方公里。同时要求乌兰浩特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做到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并结合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近期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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