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到2017年,每个社区至少有1支足球队
 

  原标题:到2017年,每个社区至少有1支足球队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政厅组织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社区足球发展指导意见(2015-2017年)》,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大力发展社区足球,到2017年普遍建立社区足球配套设施、工作机制等,在社区实现“六个一”,即建立一个社区足球领导机构;建成一支社区业余足球队伍;落实一块社区足球组织活动场地;安排一项社区足球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组织开展一次社区足球联赛;建立一套社区足球工作机制。

  《意见》指出,在自治区层面成立由民政部门牵头,体育、教育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社区足球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指导全区社区足球改革发展工作。各盟市、旗县(市、区)参照自治区成立相应的社区足球组织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到2017年,平均每个社区至少建立一支社区业余足球队。在建立社区足球队伍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立自主品牌的足球俱乐部等社区足球组织。社区足球组织实行备案制,成立的社区足球组织在社区居委会登记,并以街道为单位在旗县(市、区)社区足球组织领导机构备案。社区足球组织自行推选队长或带头人,日常事务自行管理。

  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足球四级联赛机制。每年以旗县(市、区)为主组织开展一次社区足球竞赛活动,遴选优秀参赛队伍参加盟市和自治区组织的足球竞赛。自治区要建立社区足球改革发展专项经费,体育彩票公益金要进行专项资助。社区足球经费由社区足球组织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统一管理,并建立独立账目,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规定。

  《意见》明确,体育部门负责足球活动开展社区的确认和表彰、制订比赛规则、竞赛组织、经费安排、专业技术训练与指导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校足球场地向社区免费开放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组建社区足球组织,开展社区足球文化宣传,组织社区足球队开展社区足球活动并参加全区社区足球四级联赛。(记者霍晓庆)

[责任编辑 魏莉 ]

比出健康 赛出乐趣
扎兰屯吊桥冬之美
首台火车票自动售...
“网络安全”进万家
海拉尔冬季自产蔬...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冰雪童话阿尔山
模拟联考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