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虚报冒领补贴款近50000元 和林县一镇政府工作人员被公诉
内蒙古新闻网  14-12-17 09:5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因两年间虚报冒领补贴款近50000元 和林县一镇政府工作人员被公诉

  因在镇政府工作,负责牧草良种补贴工作,两年间,他冒领补贴款近50000元,后事情败露,他向检察机关自首。15日,和林县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50多岁的李某某在镇政府工作多年,从2011年开始,为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政策,内蒙古制定了“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规定当年新种的优质多年生牧草每亩补贴50元,当年以前保留的牧草面积每亩补贴10元。

  李某某在2011年和2012年负责和林县某镇各行政村的牧草良种补贴工作期间,便打起了虚报牧草亩数,冒领国家补贴款的主意,利用职务之便,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以村民武某某、贺某某等三人的名义虚报472亩新种草面积,冒领牧草良种补贴款23600元;以村民张某某的名义虚报150亩保留面积,冒领牧草良种补贴款1500元,共计虚报冒领25100元。其中,用于下乡验收草场租车、拍照费用共计9000余元,剩余16100元用于自己花销。2014年4月14日,李某某自知事情败露,罪责难逃,向和林县检察院投案自首,并于次日将赃款全部退还。(记者 赵新宇 通讯员 王寅生)

[责任编辑 李珍 ]

比出健康 赛出乐趣
扎兰屯吊桥冬之美
首台火车票自动售...
“网络安全”进万家
海拉尔冬季自产蔬...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冰雪童话阿尔山
模拟联考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