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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新城区“五办一反馈”推进整改落实
内蒙古新闻网  15-01-04 09:40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新城区针对涉及群众利益的829个具体问题,建立“五办一反馈”闭环制度,进一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

  区委书记批办。针对群众意见建议,区委书记结合区级领导分工,将办理事项批办到相关领导、区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协调对接,第一时间督促落实。

  活动办梳理转办。区活动办结合区级领导工作分工梳理后,通过征求意见、整改落实转办单交由有关区级领导批办督办后,责成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解决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任务整改责任到人。

  分管领导承办。区级领导根据转办问题做好承办工作,由区级领导牵头,对活动办转办的问题,按归口部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主体,并责成相关单位落实,分类别逐项批办解决。

  责任部门主办。各责任单位负责主办落实各项任务。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从严、从实、从速认真解决;对于近期能够解决的,列入专项整治任务,开展专项治理;对于需要分年度解决的,制定计划,落实好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于因体制机制等方面原因不能解决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

  监控部门督办。区活动办、考核办、区两办督查室负责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督办工作实行整改落实任务进度五天一上报、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调度制度。对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满意度测评,确保活动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

  限期反馈公示。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由牵头区级领导经活动办向相关单位通报。每月由相关单位牵头,村居参与向有关村、居群众反馈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真正落到实处,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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