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内蒙古纪检监察网了解到,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对6起农村牧区嘎查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进行通报,涉及滞留村集体征地补偿款、违规发放救济物品等,4人被开除党籍,5人受到警告处分。
1、芝瑞镇马架子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违反宜林地流转合同约定,将不属于合同范围永兴村集体林网及林网内的林地办理在自己的林权证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芝瑞镇马架子村委会主任齐某,滞留村集体征地补偿款村集体提留款等,违反《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财务管理条例》规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乌兰布统苏木元宝山嘎查嘎查达王某某,长期占用嘎查车辆,归个人使用、挪用居民筹资围封管护物资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同兴镇义成永村党支部书记庄某某,冒用义成永村郝沟组农户农作物投保了农作物种植保险,非法获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红山子乡大浩来图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村委会主任李某某、村委会副主任董某某,在大浩来图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过程中,套取国家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用于非项目支出,旗纪委给予村委会主任李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支部书记李某某、村委会副主任董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6、芝瑞镇兴华村党支部书记原某某、村委会主任简某某在发放救济面粉时违规操作,挪用救济面粉105袋,旗纪委给予原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简某某党内警告处分。(首席记者 吴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