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呼和浩特市委印发的《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法治呼和浩特的意见》对外公布,意见指出,首府力争到2020年,地方性法规更加完善,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依法行政成为常态,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全民守法氛围基本形成,法治建设走在全区前列。
为实现这一目标,首府将分3个阶段推进。2014~2015年完成工作规划和目标责任分解,提出落实措施和办法;2015~2018年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2018~2020年巩固完善法治建设成果,建立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治市工作体制机制,法治建设各项目标基本实现。
意见提出,首府将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完善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继续简政放权,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推进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诉权,对有案不立、有诉不理的,依法追究责任。要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建立全市网上信访信息综合平台。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记者 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