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地税系统各项收入累计完成1451336万元,同比增收86164万元,增长6.3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60174万元,同比增收60202万元,增长7.53%(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737453万元,同比增收63781万元,增幅9.47%);社会保险费收入完成540173万元,同比增收38147万元,增长7.60%;入库煤炭价格调节基金490万元、水利建设基金9689万元、工会经费1111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完成3272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58万元、地方教育附加费8870万元、教育费附加17172万元。出色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地税局下达的组织收入任务。
2014年,全市地税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转变观念,改革创新;稳中求进,科学发展”的工作目标,从七个方面入手,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诸多减税因素,确保组织收入工作任务。一是成立9个以党组成员为组长的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督导,助力税收征缴。二是对宏观经济运行和税收收入走势进行税收预测预警分析,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进行动态监控。三是加大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管力度,5个小税种累计入库286447万元,占全年税收收入的33.3%。四是以查促管,强化稽查。2014年共选案检查16户,结案16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596.26万元;专项检查169户,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1858.8万元;开展重点税源检查181户,共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2085.84万元。五是坚持税费并重,加强地税部门与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级党政部门的汇报、协调和沟通,推进协税(费)护税(费)。六是强化清缴欠税。全年共清缴欠税24650万元。七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强化收入质量,依法征缴,坚决不收过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