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法出售火车票属于违法
【咨询】读者王先生:随着春节的临近,不少外地人回家时打算找黄牛买车票。但随着实名购票制度的执行,一些黄牛变成了网络代购。那么,这种代购火车票的行为算不算倒票?有没有潜在风险?
【解答】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庭法官刘波: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没有代售资格,非法加价和倒卖火车票就是违法。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车票、船票的管理秩序。车票主要是火车票、长途汽车票、船票。“倒卖”指大量购入车、船票后再高价出售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和单位。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累计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累计2000元以上的,即构成《刑法》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不过,网络代购火车票算不算倒票,目前尚无法鉴定。现在购票的渠道增多,买票比较方便了。所以出行者要杜绝找黄牛和尽量减少网上找人代购火车票,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利益受损,也可以降低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记者 刘晓君 通讯员 聂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