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在全面促进森林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创新理念,转变方式,为建设首府森林城市、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让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活动更深入。去年5月、10月,市森林公安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两次深入旗县区,采取听汇报,查看案卷、执法台账、民警执法档案的方式,对全市各地办理的各类森林案件进行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通过考核评议,找亮点,查问题,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并及时解决,同时将每次全市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结果按得分情况在全市予以通报。通过执法质量考评活动的有效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对个别地区执法中存在的证据意识淡薄、执法主体不对、法律依据应用不准确及归档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二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各部门和派出所的案件管辖分工、职能权限,把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环节和岗位;三是将案件主办制,审批人、审核人负责制和大要案集体通案等制度在全市得到全面推行。
让执法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更规范。各地在执法实践中,始终坚持对执法活动的监督,依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执法档案管理,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有效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及利益驱动因素的影响,杜绝了执法不公不透的现象,做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截至去年11月底,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审理审核各类涉林及野生动物案件510起。案件审理中无一起错案、违法违纪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