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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重复交了5年 包头人社局:可以退!
内蒙古新闻网  15-01-08 10:39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新闻网  
 

  “我的社保有5年交重了,重复交的社保费能退回来?”家住昆区的胡女士很疑惑。

  胡女士曾是包钢耐火厂的职工,1997年,胡女士辞职去了外地,直到去年才回来。2014年8月13日,胡女士去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自己办理养老保险,被工作人员告知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她的参保档案,她需要重新参保,胡玉凤又交了保费及滞纳金近9万元。

  2014年8月25日,胡女士去所在的白云路街道办事处第二社区办理“40、50”事宜,却被告知她曾经单位为其交过1992年至1997年期间的养老保险。这让胡女士很疑惑,自己刚被告知没参保,怎么在社区又显示有保险呢?

  胡女士找到原单位包钢耐火厂,经过一番寻找,终于找到了从1992年到1997年单位为其交养老保险的票据。

  胡女士又来到社保中心,被告知电脑系统里确实没她的参保档案,也没有她保险交重5年的显示。

  1月8日,记者就胡女士遇到的问题电话采访了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位孙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998年以前个人的的保险都是由单位交的,但都会有档案记录。胡女士可以带上个人交保险的核定单和税票以及身份证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22号窗口办理核实手续,经核实确认1992年到1997年期间的保费已由其原单位交付,而如今胡女士又重新参保,养老保险中心会将1992年至1997年期间的保费退回给胡女士。”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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