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和浩特新城区检察院:改变纸质阅卷历史 让律师得方便
内蒙古新闻网  15-01-11 22:1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  赵静 通讯员  马腾)“电子阅卷比纸质方便。”“网上查询系统操作方便、实用,提高了办事效率。”这些留言是记者1月9日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律师接待室内的律师留言本上看到的。

  据了解,2014年呼和浩特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实行了辩护人电子阅卷,从此改变了律师查阅纸质卷宗的历史,截至目前已有167名律师因此得到了方便。在检务公开工作中,该院不断完善法律文书说理、重大案件事件公开听证、新闻发言人、检察开放日等制度,主动将检察职能、公众权益、办案程序等信息呈现在阳光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实行会见室全面开放,电子卷宗向辩护人全面开放,受理案件同时对卷宗材料进行全部扫描,辩护人直接承阅案件电子阅宗,对需要的卷宗材料自行打印,依据《刑诉法》规定,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对外查询、辩护人预约电话向社会公布。

  此外,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依托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启动了法律文书公开、程序性信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及辩护人网上预约等项目。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运行以来,已公开法律文书25份,重要案件信息36条,网上办理辩护与代理事项6件,发布程序性信息205件,并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申请程序、答复时限、办事机构,实现了检务公开工作质的跨越。

[责任编辑 赵静 ]

欢乐的冬季那达慕
魅力蒸汽机车
还是大棚收入高
大棚里栽花卉
安装太阳能面板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欢迎你,新战友!
“暖心贴”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