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范悦怡)1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近日,民政厅下发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社会救助、双拥优抚、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要保障好困难群众节日期间的基本生活。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民政部《关于做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各项民政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自治区民政厅特下发此通知。《通知》指出,在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有关规定,加强走访排查力度,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和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将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在此基础上,通过抓紧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活动,保障好困难群众节日期间的基本生活。同时,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过冬生活,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最大限度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要组织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抚慰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让受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认真做好新灾应对工作,密切关注灾害的发生发展情况,确保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明确,要切实抓好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按照法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要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组织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专业力量在“两节”期间采取多种形式为烈士遗属提供积极主动的精神抚慰服务,让他们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好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坚持为优抚对象贴春联、送年画、送医送药送健康等优良传统,进一步营造尊重、关爱优抚对象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深入开展好民政机关单位及所属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以困难群众为重点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活动,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家中。同时,民政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等相关制度要求,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