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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项目确定
内蒙古新闻网  15-01-28 09:42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记者近日了解到,今年,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立法工作,加强法律监督,促进有法可依落到实处。

  今年,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今年计划安排的项目有:制定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城市供水条例;修正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废止职业病防治监督条例、传染病防治条例、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对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等建议进行立法调研,及时清理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法规,维护法制统一。

  今年,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7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加强司法监督,围绕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重点工作进行调研,拟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力促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 刘艳芳)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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