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和浩特开展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
内蒙古新闻网  15-01-29 11:43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严防节日期间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力以赴、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公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近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呼和浩特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节日期间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变质、来历不明、不合格的食品及相关产品;是否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含铝泡打粉等食品添加剂;是否做好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管理;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有无超负荷供餐;有无超许可范围制作烧卤熟食、凉菜等高风险食品;有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有无落实大型宴会食品留样制度等。通过检查全面掌握承办节日聚餐和年夜饭餐饮服务单位的具体情况,向餐饮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监督指导,提出注意事项、食品卫生要求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

  同时,在节日期间,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加强应急值班,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24小时保持通畅,准确掌握节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受理、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食品安全事件,消费者如发现可疑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奖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 李珍 ]

冬牧
排练社区春晚
大战一局
雾凇频现惹人爱
玉米储藏有了烘干塔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舍饲
献血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