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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不是家务事
内蒙古新闻网  15-02-02 10:0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据《北方新报》报道,1月20日下午,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安分局钢铁路派出所来了一位下巴上包着纱布的50多岁妇女。该妇女一进门,就哭哭啼啼地对接待她的民警说:“我被我家老公打了。”

  据调查,目前我国超过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家庭暴力呈高发态势是不争的事实。家庭暴力严重侵害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已成为社会公害,报道中说公安机关拘留了醉酒后打伤妻子的李某,这说明,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人们常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其实这是过时的老黄历。所谓的家务事,通常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鸡毛蒜皮的小事,那些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伤害事件,就绝不是什么家务事了。妇女们一定要划清家庭暴力和家务事的界限,理直气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则应当加大执法力度,一旦获知有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就要及时介入,在迅速平息矛盾的同时,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要想防止家暴,一方面家庭暴力干预制度要提速。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为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首次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各地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简化暴力事件告诫程序和取证手续,强化人身保护的执行力;同时,建立为受害人服务的救助中心、庇护场所。除了向家暴被害人提供诊疗、法律服务以外,还要对施暴者进行教育、辅导和治疗。另一方面,忍让是家庭暴力的催化剂,受害者应敢于对家庭暴力举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邻居、亲友和居委会也应站出来为弱者撑腰。(朱虹瑛)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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