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市结合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围绕完善措施、紧抓扩面、强化管理等方面,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特别是突出抓好未参保大集体人员、城乡居民扩面及退休人员退审调待等工作。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完成54.9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完成54.2万人,分别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的104.7 % 和104.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24.25万人享受待遇,全年发放养老金56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10.49万人享受待遇,全年发放养老金9351.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养老保险费为32.03亿元,完成未参保大集体人员纳入缴费76398人。
二、医疗保险工作
继续围绕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严格责任目标考核,充分发挥基金预警机制作用。
1、将新入学学生、新生婴幼儿作为重点,积极做好扩面工作, 2014年全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扩面人数完成124.4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01%,待遇发放城镇职工14.6亿元,医疗保险费征缴完成19.48亿元;城镇居民待遇发放2.65亿元,医疗保险费征缴完成2.89亿元。
2、进一步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措施,积极推行付费方式改革,出台了《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结算办法》和《呼伦贝尔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考核办法》,并在牙克石、额尔古纳市试点。
3、结合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实际,及时作出调查分析和风险评估,出台了《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的通知》,适时进行政策措施调整。
三、工伤生育保险工作
继续着重抓好扩面工作规范,紧紧围绕机关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参保开展工作,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关于做好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进一步抓好制度的落实,创新工作方式,在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工作上,进一步调整下放了认定权限,探究出现的新问题、新趋向,强化了工作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优化了业务流程、抓重点环节、严把质量关口,维护公平。全年共受理996件工伤案件,为993件进行了工伤认定,组织了十四次工伤等级鉴定,鉴定678人;为522人进行了因病病残劳动能力鉴定。经过努力2014年工伤保险参保扩面人数完成了27.5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0.01%。生育保险2014年参保人数33.5万人,完成自治区责任目标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