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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妇联和司法厅合作投身妇女儿童公益事业
 

  原标题:两部门合作投身妇女儿童公益事业

  2月4日,自治区妇联和司法厅举行内蒙古妇女儿童公益事业合作联盟签约仪式。

  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优势,深化在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合作,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按照协议,自治区妇联将依托内蒙古妇女维权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组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专家队伍、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幸福讲堂”公益讲座培训师队伍、妇女儿童维权与心理咨询志愿服务队伍等,打造维权服务实体大厅和网上服务平台,为志愿者提供培育公益服务精神、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的实践平台。司法厅将推荐直管律师事务所相关领域的资深律师和有志愿服务意愿的法律工作人员参加,为更多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

  此外,双方还将深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治宣传教育,把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司法厅在业务指导、培训人民调解员等方面提供帮助。

  据了解,自2006年内蒙古妇女维权志愿者工作团组建起,司法厅直管的12个律师事务所派出百余名律师志愿者,以轮流值班方式,承担了自治区妇联的来信来访来电接待咨询服务与法律援助等业务。此次搭建合作联盟,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让律师参与妇女儿童维权事业更加制度化、常规化。“以后,律师志愿者参与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会越来越规范,范围也越来越广,不光接待来信来访,还将从立法、制度层面全面参与。同时,也为更多律师积极踊跃投身到社会法律服务提供了很好的平台。”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岩英说。(记者 霍晓庆)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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