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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内蒙古免收征地管理费等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内蒙古新闻网  15-02-11 10:25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内蒙古免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2月9日,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我区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区取消了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货物原产地证书费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暂停征收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出品商品检验检疫费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同时,对国土资源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农业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环保部门、新闻出版部门、林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旅游部门等十部门的小微企业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了解,取消、停征和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记者 杜柏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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