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税务局积极联合各执法部门和协税护税部门,采取有效控管措施,严堵房产税“跑、冒、滴、漏”,稳步开展全市经营用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房产税征收总户数1561户(其中温州市场587户,义乌市场148户,前进路210户,蒙古市场85户)。房产税征收总额629万元,占直属局组织收入的30%,同比2013年增加了431万。房产税征收工作的规范,有力地促进了个体税收收入结构的优化,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可用财力。
在工作中,税务局局采取五项措施,为顺利开展房产税征收奠定了基础。
(一)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二连电视台、二连浩特报及温州、义乌市场的广播等媒体上进行了宣传、公告。使广大纳税人全面了解经营用房房产税的征收依据、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和征收期限,对房产税征收工作有了正确的了解。
(二)通过联系房管所,全面收集掌握房屋租赁业的基础信息,分级归类,逐户推进,重点明确,以点带面,执法到位,使房产税征收工作有始有终,有序开展。
(三)规范执法程序,按照法定程序次序下达房产税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缴纳通知书、税收强制执行通知书等,做到了执法程序合法,避免出现征纳矛盾。
(四)对已交纳房产税的纳税户采取门头贴票的方式进行公示,把执法亮到了纳税人看得见的明处。
(五)与宣传、说教、惩戒同步,对多次催缴无回应的“钉子户”,采取强制措施,联合税务稽查局、检察院、工商、公安、银行等多个协税护税部门进行联合检查、监查、询查,多项措施并举,刚柔并进,树立税法威严,张显税法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