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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小林: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原标题:布小林在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迎新春座谈时指出

  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优良传统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月1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布小林与全区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界人士迎新座谈。

  布小林在听取4个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发言后指出,一年来,各宗教团体充分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作用,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带领广大信教群众坚持走爱国爱教道路,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为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实践充分证明,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始终是推进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的积极力量。

  2015年自治区改革发展的任务很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我们把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这也为宗教界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舞台。自治区党委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宗教工作,统战和宗教部门也将不断改进工作,为宗教团体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希望各宗教团体继续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挖掘宗教教义教规中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积极因素,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布小林强调,新的一年里,各宗教团体一定能够发扬成绩,带领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记者 钱其鲁 通讯员 吴狄)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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