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春节前夕,自治区民委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对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提出要求。(2月14日《北方新报》)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春节期间,带上礼品去走亲访友,或三五成群简单小聚,既是一种人际交往的礼节,也是传承多年的习俗。在这样的礼尚往来中,人与人之间拉近了距离,加深了感情。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一些党员干部将春节当成了借机敛财的好时机,败坏了社会风气。
党员干部并非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他们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有情感。在工作之余,他们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圈子,也要面对正常的人际交往。因此,自治区民委召开会议,对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提出要求,其目的并不是为了让党员干部断绝一切人际交往,而是提醒他们要远离腐败,廉洁过节。
党员干部不同于普通百姓,他们既是党和政府形象的代言人,也是文明风尚的引领者,更是遵纪守法的排头兵。在节日期间,广大党员干部高标准要求自己,牢记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28项具体规定,廉洁过节树新风,不仅有利于提高自身防腐拒变的能力,也更容易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这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刘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