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巴彦淖尔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磴口政法委“十条红线”把紧节日廉政关
内蒙古新闻网  15-03-02 20:08 打印本页 来源: 巴彦淖尔日报  
 

  春节前,磴口县政法委划定“十条红线”对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春节。

  该委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春节期间要严格8小时以外的行为,自觉做到警钟长鸣,自省自律,不越底线,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购置、赠送土特产、有价证券以及其他礼品等;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

  同时,该委还要求各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杜绝节日期间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责任编辑 李珍 ]

冬牧
排练社区春晚
大战一局
雾凇频现惹人爱
玉米储藏有了烘干塔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铁路“快闪”迎春运
送福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