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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APEC蓝”长驻北疆天空
 

  执法从严让环境管理更加硬气

  天蓝云白、地绿水清,这就是内蒙古全力打造的生态环境“新常态”。本报记者黄永锐摄

  “被告人南光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随着审判长的声音坚定有力地响起,法警给犯罪人一一戴上戒具。2014年9月10日下午,内蒙古首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在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宣判,4名被告人因恶意倾倒盐酸,被判污染环境罪名成立,全部处以实刑。

  “第一案”的审判,是我区加大环境污染行为打击力度的庄严宣示。从严管理、从重处罚,内蒙古对环境污染主体“零容忍”的态度越来越坚决,监管手段越来越严密,惩治措施越来越强硬。

  走进今年6月份建成的包头市环境监控调度指挥中心,仿佛看到了一张无形的“监测网”笼罩包头城区。新建的环境监控调度指挥平台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高空视频监控、环境质量监测、机动车排气监测监管、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GPS调度指挥六大系统于一体,实现了对城区环境监管的全方位覆盖。

  这个平台是如何对全市污染源进行监控的呢?且听包头市环境监控应急指挥中心总工程师孙阳娓娓道来——

  “如果把指挥中心比作全市环境的眼睛、耳朵和大脑,覆盖市四区和高新区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就是手和脚。全市共划分为66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2至3名执法人员和1辆执法车辆。就像脑可以指挥手脚行动,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监控平台发现环境问题后,通过调度指挥系统,呼叫网格内的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这种扁平化监管体系,实现了跨地区、跨部门的统一指挥、联合行动,真正做到环境监管不留盲区。”

  编发法规汇编,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定环境信访事项办理规程,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接受岗位培训……2014年以来,赤峰市在规范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方面频频发力,让环境管理更加精细化。截至目前,当地已排查环境问题369项,整改完成287项。

  强化部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减排工程,乌海市委将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列入各区和9个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年度工作实绩考核。

  在推进环境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方面,自治区起草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正在履行立法程序,发布实施了《高盐水污染防治指导规范》等文本,为能源化工产业转型特别是煤化工产业发展提供环保支撑。而环保厅与公安厅推动建立的环保与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则成为环境监管“硬执法”的重要保障。

  这一制度设计,迅速在各盟市落地。

  建立公安、环保联合执法机制,包头市公安干警进驻环保局办公,加强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对一起镀锌厂私设暗管偷排有毒有害废水污染环境案件责任人行政拘留,真正做到“硬”执法。该市九原区政府去年共召集违法企业召开清理取缔工作说明会4次,发放政府通告350份,组织集中强制清理取缔行动6次,彻底清理取缔明达玻璃等各类违法企业162家。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王军朴在全区环保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显示,2014年全区环境监察共立案1522件,挂牌督办99件,关停取缔企业469家,罚款6043万元,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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