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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堂弟必须按其父亲遗嘱获得遗产吗?
内蒙古新闻网  15-03-04 11:16 打印本页 来源: 科尔沁都市报  
 

  昨日,市民冯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咨询,“我的叔叔育有一个儿子,今年36岁了。堂弟从小因为打针打坏了,所以智商有问题,且没有劳动能力,一直和叔叔生活在一起。我的婶婶在2001年就去世了,叔叔在2004年又找了一个老伴,这个老伴也带有一个儿子。春节前,叔叔突然病重去世,他的遗产则成了亲戚们争论的焦点。”

  据冯女士介绍,她的叔叔名下有一套八十多平米的房子,叔叔去世后他的老伴拿出了一张“遗嘱”。“这张纸上写的内容大致是要把这套房子过户到叔叔老伴的名下,家里的7万多元存款要拿出2万元给我的堂弟、2万元给他老伴的儿子,剩下的钱留给他的老伴。虽然她承诺仍然会照顾堂弟,但是我一是担心她照顾得不好,一是觉得财产分配不合理,希望通过贵报咨询律师看该怎么办。”
 就冯女士遇到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科尔沁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志杰律师。王律师表示,首先应确认该遗嘱的合法性,是否为本人所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根据冯女士讲述的情况,她的堂弟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因此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确认该遗嘱真实有效,那么在进行遗产处理时应当为冯女士的堂弟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可以参照遗嘱的内容按原则分配。记者胡宇萍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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