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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假证牟利 刘某获刑
内蒙古新闻网  15-03-07 08:26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办假证牟利 刘某获刑

  湖南女子刘某来到临河区专靠帮人办假证获利,并在大街小巷张贴小广告,使无知群众上当受骗。3月3日,临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9个月。

  2014年3月,被告人刘某为牟取私利,在临河区多个地方张贴广告,通过电话联系买主,以15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为徐某等6人伪造了宁夏大学、青岛滨海学院等6个虚假毕业证,非法获利近1200元。

  临河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刘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并贩卖的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鉴于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白忠义通讯员邬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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