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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
内蒙古新闻网  15-03-17 09:2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3月12日,最高法工作报告对网络造谣传谣的表态,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报告中,不仅列举两个典型网络造谣传谣者入刑的案例,更明确指出“绝不允许网络成法外之地”。如此严厉的措辞,彰显了国家治理网络造谣传谣的决心,今后对企业或个人造成严重伤害的网络造谣传谣者将受到更大的处罚。

  最高法工作报告对“秦火火”“边民”这两起已经法院审理判决的案件做了比较详细描述。值得注意的是,两起案件的判决中均为数罪并罚,并有“寻衅滋事罪”这一刑事罪名。法学专家表示:“‘决不允许网络成为法外之地’在最高法报告中罕见提及,以后像‘秦火火’‘边民’这样对个人或企业等组织造成伤害的网络造谣传谣者,从严处罚很可能是趋势。”

  还原“秦火火”“边民”案后,法学专家进一步阐释:两起案件具有网络造谣传谣的典型特征,都是先用夸张性的言辞虚构事实,再通过论坛、微博、微信等渠道散布。不过有细心的人发现,最高法报告中列举的两人犯罪事实大部分都没显示出“秦火火”“边民”有借此盈利的企图。法学专家提醒网民:“是否以此盈利并不是量刑的充分条件,造成危害的大小、影响恶劣程度更为重要。”

  这就警醒网民,不能为了吸引眼球或觉得好玩,就在网络上肆意加工、传播不确切的信息,这可能导致自己不知不觉就陷入造谣传谣的尴尬境地。

  网络诋毁伊利案已有公论,类似案件或重判。据了解,之前虽有诋毁企业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网络造谣传谣者被判刑,但判决力度并不大。像发生在2011年的网络诋毁伊利集团的案件就是如此。2011年一封针对伊利集团的虚假举报材料在网络上流传,给伊利集团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该“举报材料”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法院复核证明纯属捏造,4名犯罪分子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已被绳之以法,但近期发现,仍有别有用心的人通过微信二次散布上述虚假信息。

  随着国家对包括网络造谣传谣在内的网络犯罪的重视,今后如果再有类似虚假举报材料这样恶劣的网络造谣传谣发生,可能处罚就比这严重得多。“数罪并罚是有可能的,尤其是针对已经有公论却仍在造谣传谣者更会如此”。聆听了“两高”报告的部分代表委员表示,对于网络谣言的二次传播者,造成恶劣影响的,或明明知道是谣言仍然继续传播者,更应出重拳予以打击,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今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面对网络上大量的造谣传谣,人们对“两高”报告传递出的重拳治理的积极信号纷纷拍手称快。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严格的整治,人人期待的干净的网络空间将会到来。(李岩)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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