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兴安盟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全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开展第三次“互观互检”活动
内蒙古新闻网  15-03-18 11:21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全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开展第三次“互观互检”活动

  3月11日至14日,全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第三次“互观互检”活动在扎赉特旗和阿尔山市进行。盟领导孙德敏、刘铁玉、于仁杰、宝新民参加了“互观互检”活动。

  “互观互检”活动以实地观摩考察和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观摩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扎旗和阿市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各具特色、亮点纷呈,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凝聚起了巨大合力。

  就如何做好下步创建工作,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盟委委员、统战部长孙德敏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将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这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和发挥好民委委员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各旗县市要通过“互观互检”取长补短,进一步丰富创建载体、突出创建活动实效,对照国家的测评体系查缺补漏,确保通过国家三部委的验收,为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大庆献礼;各旗县市要注重挖掘、宣传、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典型,运用好评选表彰这个助推器,确保创建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编辑 张睿 ]

镜头里的女代表委...
赏花灯
敬老红包
乔迁
舞起来扭起来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两会剪影】商国是有我
晒晒节水妙招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