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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2018年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内蒙古新闻网  15-03-19 09:18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首府2018年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昨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对外公布了《呼和浩特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明确了首府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时间进度。其中,赛罕区、和林县2015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新城区、托县、武川县2016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玉泉区、清水河县2017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回民区、土左旗2018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

  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呼和浩特市政府要求各旗县区政府制定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统筹安排国家和自治区涉及义务教育的各类工程和项目。要制定促进教师资源配置均衡化的政策措施,坚持每年选聘一定数量的优秀大学生优先充实到薄弱学校。要加强规范办学,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在招生行为规范、课程执行规范、教辅材料管理使用规范、考试评价行为规范、收费行为规范和学籍管理规范等方面,加强社会监督,加大处罚力度,要推广和运用先进教育理念和现代教学手段,通过改革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使改革成为推进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动力和策略。要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本地区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着力用政策手段打通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种障碍,建立健全农村留守义务教育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各类学校都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的分类接纳工作,解决好低保家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做好孤儿、流浪儿童以及有严重行为不良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救助工作。(记者 刘 惠)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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