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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出行要注意 呼和浩特市部分道路实施管制
 

  原标题:首府部分道路实施管制

  清明节期间,为保障群众清明祭扫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决定于2015年4月4、5、6日,每日6∶00——14∶00对部分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禁止过境的大、中型货运机动车,在110国道丹拉高速(G6)金川出入口至呼市绕城路(G601)郭家营出入口段行驶,途经110国道车辆请从丹拉高速公路(G6)、呼市绕城路(G601)通行。

  二、禁止所有大、中型货运机动车(含持有各类通行证的车辆),在110国道(西二环至兴安北路段)、成吉思汗大街(通道北路至兴安北路段)、通道北路、104省道(北二环至武川工业园区段)、101省道(太伟滑雪场至大学城段)、呼伦北路、哲里木路、兴安北路、呼哈路、生态路通行。

  三、呼哈路(110国道至生态路段)采取由南向北单向行驶,生态路(呼哈路至三卜树段)采取由东向西单向行驶。

  四、去往祭扫场所的车辆,请自觉服从现场交警指挥,按规定方向、道路行驶。陵园、公墓门前两侧50米范围内道路,严禁停放各种车辆、摆摊设点。车辆停放在规定的临时停车点。

  五、交管支队将根据交通流量情况,对机动车在上述道路实施临时分流、管制措施。社会车辆出行请提前选择好出行方式、时间、线路。(记者 赵弘)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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