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防范化解风险 内蒙古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考核问责机制
内蒙古新闻网  15-04-03 08:23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为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今年内蒙古将地方政府债务列入地方领导政绩考核硬指标,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考核问责机制。

  据介绍,内蒙古将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政府债务负责,对于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内蒙古将债务项目绩效评价作为地方财政绩效评价重要内容,计划从资金投向、规范使用、基础条件改善、社会效益、还债信用等方面合理设定绩效评价指标,建立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及其所属地区后续债券安排挂钩机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开项目绩效评价有关情况。

  内蒙古明确规定:金融机构等不得违法违规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提供融资,不得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违规提供担保。金融机构等违法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目前,内蒙古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记者李云平)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乳业博览会开幕
夕阳乐园
我的风筝我的梦
安全牢记心间
119名残疾人拿到护...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精雕细刻
最炫民族风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