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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机关查处一起过失草原失火案
内蒙古新闻网  15-04-03 22:01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2015年3月26日,呼伦贝尔牧民照某像往常一样驾车行驶在新巴尔虎右旗贝尔苏木的路上,他怎么也想不到由于自己的一时疏忽,险些酿成大祸。照某的汽车由于长时间行驶,排气管过热,导致机器上的积草燃烧,引燃了周边草场。照某看到迅速蔓延的火势惊慌失措,周围的牧民连忙拨打当地森林公安派出所电话求助,民警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并同草原监督管理局、边防连队官兵和现场群众等共同努力及时扑灭了大火,避免了更大的损失。经过现场勘查,此次火灾过火面积为412.7公顷(6191.9亩),烧死周边牧民10只羊、烧毁500捆捆草。在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森林公安局贝尔派出所民警耐心、细致的的调节下,草场主人与照某达成了3500元的赔偿协议,同时照某也受到了处罚。

  森林公安民警借此提醒大家,每年的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1月15日为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期,在此期间天气干燥,风力较大,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清明节期间祭祀及旅游的群众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要擅自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域,提高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森林草原火案的发生,有效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通讯员:任蒙亮)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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