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重大项目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大会精神,对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王波主持会议并作具体部署。
会议指出,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不仅事关我区扩大有效需求、稳定经济增长,而且事关自治区转型发展和长远发展。自治区《2015—2017年三级推进重大项目计划》明确提出,将利用3年时间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统筹推进631个重大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2.67万亿元。保障性住房作为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将新开工28.5万套,基本建成16.3万套。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领导包联和工作推进机制,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分级压实责任、合力推进。要按照“竣工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要求,以重大项目3年推进计划类项目为基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重点项目投资每年保持一定规模。要加大督查和宣传力度,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为重点项目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会议强调,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要准确把握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平衡点,切实把稳增长、稳投资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结合推进重大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运行调度分析,研究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各盟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记者 李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