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王某被批捕
内蒙古新闻网  15-04-23 16:2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王某被批捕

  日前,达茂旗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其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2010年7月,王某以妻子李某的名义注册成立了“达茂旗百灵庙镇百信寄卖行”,李某担任出纳,并雇佣刘某、吴某分别担任会计和贷款催收人。从2010年7月份开始,王某以该寄卖行的名义向外吸收公众存款,月息2分,加之该寄卖行在当地有一定的知晓率,群众陆续前来存款。截止到2013年12月,王某累计吸收公众存款1000余万元,涉及68户。王某将吸收回的存款高息放贷,大部分无法收回,造成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存款人的本息。

  为了有效指控犯罪,达茂旗人民检察院在批准逮捕王某的同时,向达茂旗公安局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记者 郝少英)

[责任编辑 李珍 ]

扎拉森夫妇接羔记
会咬人的机器人
分享阅读 交换快乐
培育脱毒马铃薯
接春羔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校园里的激情那达慕
就等着住新房了!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