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融资服务
【内容概要】主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围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总结完善我区已开展的“助保金贷款”成功做法,提出了完善中小微企业助保类融资服务、建立小微企业创新引导基金、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关注焦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部门解读】
自治区经信委:
“中小微企业助保类融资服务”是指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与银行合作,对纳入合作范围的“中小微企业群”的企业提供授信,且由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抵押金作为增信手段,合作银行放大10倍以上授信,向企业提供轻抵押、无抵押、低成本贷款的融资模式。目前,全区有12个盟市37个旗县(市、区)和工业园区开展助保类融资服务,旗县(市、区)级财政累计注入风险抵押金3.61亿元,8家银行开展助保类融资业务,授信36.1亿元,累计为330户中小微企业融资15.3亿元,2014年企业户均贷款480万元,贷款企业实现新增营业收入29.2亿元、新增税收1.1亿元,财政资金引导银行信贷资金的放大倍数达4倍以上。
自治区金融办:
自治区政府于2014年5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建立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项目的筛选培育机制、政策引导机制和工作协同机制3个机制。
根据《意见》要求,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补贴范围包括“企业首发上市费用补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费用补贴,引进上市公司奖励补助,企业在新三板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及融资费用补贴,中小企业债券融资费用补贴”等,补贴方式为“政府将补贴支付给证券公司、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相关金融机构相应抵减其向企业收取费用数额”。
●完善信息平台
【内容概要】主要是落实国发〔2014〕52号等文件精神,围绕解决政、银、担、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重点提出加强全区各级各类关于中小微企业政策、信用、融资服务、运行监测等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关注焦点】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部门解读】
自治区统计局:
针对规模以上中小微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的统计平台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经济指标两个部分。基本情况包括样本单位详细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等基本信息;经济指标主要包括资产总计、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亏损总额等。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经济运行数据的分析研究,为各级党政领导以及各部门监测指导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数据信息。
内蒙古银监局:
《八条措施》中提出建立政、银、担、企信息互联平台,将各方掌握的信息资源进行互联共享。这有助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通过政银担企信息共享平台,可以有效强化企业的诚信意识,促进融资环境和信用环境的改善。解决企业需求和银行产品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助于企业更加方便快捷地找到适合自己需求的金融产品。有助于银行及时全面了解企业信息,有效化解当前小微企业财务信息不透明带来的困扰。有助于政府通过信息平台了解掌握辖区内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情况,使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