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市民办理落户,落户申请人可以直接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下载表格填写,购房者拿上这两张表及相关证件,到呼市公安局行政事项审批办办理准迁证,拿到准迁证后就可以办理落户。
据介绍,呼市地区以外的人口在呼市购买商品住房需要办理落户的人员,可以依据《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按照(办理购房落户流程进行办理,不包括本人在呼市购买商品住房,而本人的现户口是呼市的非农业家庭户的居民,如果是此情况需要办理户口的,按市区迁移,本人持房产证、户口簿到房屋管辖所属派出所办理)。
落户审批表下载途径:登录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www.hhhtga.gov.cn/)或百度搜索“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即会出现五匹马的图案,点击第二匹马(办事大厅)进入网页左侧“场景式个人服务”,再点击“更多”进入网页左侧“表格下载”栏下载,保存您所需表格。熟悉计算机的居民可以按照以上方式操作,不熟悉计算机的居民可以到呼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安局窗口领取审批表。
办理购房落户时需要下载两种表格——“购房落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派出所所长签字、户籍室盖章;“购房落户社区民警入户调查证明(一份)”,由派出所责任区民警签字,购房落户社区民警入户调查证明,需要民警调查核实买房者的真实情况及买房者是否入住等,然后盖章。购房者拿上这两张表及相关证件,到呼市公安局行政事项审批办办理准迁证,拿到准迁证后就可以办理落户。(记者 齐晓英 通讯员 丁绍华 樊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