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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院5月1日起实施立案登记制度
内蒙古新闻网  15-04-24 16:44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全区法院5月1日起实施立案登记制度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全区法院5月1日起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度。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区法院要为5月1日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度的人员配置、工作流程和制度建设等问题做好充分准备。据了解,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是一项重大改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各地法院必须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严禁另行设定立案条件,绝不能出现既不立案,也不作出裁定,影响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各级法院要选派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负责立案登记工作,加强诉讼指导,提高登记立案效率,杜绝拖延立案。坚持重大疑难案件报告制度。加强审判管理,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决制止恶意诉讼、违法起诉。加强立审执的协调配合。各级法院要早作预判,提前谋划,增强调研的主动性和前瞻性。要把立案登记制改革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协调同步推进,主动谋事,敢于担当。(记者 郝少英)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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