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苗作军要求对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签字指纹做鉴定
北方新报4月22日刊发了《苗作军:取保候审嫌犯的帽子我戴了18年》稿件,报道以后,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工作人员与本报进行了电话联系,表示苗作军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在本报报道之前已经解除,只是苗作军本人对这份决定书上的签字提出了质疑。4月25日,记者就此问题再次采访了苗作军,他当即提出,他从来就没有在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对他做出的所谓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过字和按手印,也没有拿到决定书,他要求红山区公安分局对他所谓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的签字指纹进行司法鉴定。
苗作军在接受采访时说:“我曾经找到红山区公安分局信访部门和刑警大队,要求退还2000元保证金和解除取保候审,其中在红山区公安分局信访接待室和刑警大队问讯室里,石旭生副局长和刑警大队大队长董英杰分别见过我,当时还没有退还我的保证金,他们都说我还在取保候审期间,董英杰大队长还给我做了一次材料。后来2015年2月11日,刑警大队陆副大队长又在问讯室接待过我,重新又给我做了一次材料,然后从自己兜里拿出2000元给了我,也没有让我在任何文件上签字。退我钱之后,陆副大队长打开我的案卷材料让我看一份我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我当时看到这个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后就提出这上面的签字和手指印不是我的,陆副大队长不让我碰这份决定书,也不让我用手机拍照,也没有给我一份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书上的日期我没记住。”
苗作军还说:“决定书上的签字和指纹不是我的,我要求进行司法鉴定,信访接待室和刑警队问讯室有监控录像,查看一下就知道我有没有签字按手印。同时,我要求与当年的办案民警梁凤山和苗永刚进行当面对质,我要求红山区公安分局进行彻底查清,还我清白。如果是红山区公安分局在造假,我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查处。”
记者从4月22日开始,多次联系红山区公安分局政治处,要求对红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石旭生和刑警大队大队长董英杰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但均被告知相关人员工作都忙,没时间接受采访。(记者 汤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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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作军:取保候审嫌犯的帽子我戴了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