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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的游泳卡,店关了为啥不能给退钱?
内蒙古新闻网  15-05-05 15:20 打印本页 来源: 科尔沁都市报  
 

  4月28日上午,本报记者接到市民赵女士的热线电话,称其于2014年8月,在大润发南门附近原格林黛娜美容院办了一张1000元的游泳卡,上面写明使用次数为40次。可只用了6次,赵女士却被告知店关了。

  “那我卡上的钱怎么办?”带着疑虑赵女士拨通了卡上留的商家电话,交流中商家称正在外地,不方便通电话,于是改用短信联系。短信中商家强调现在店铺到期不干了,但关于消费者的消费情况有记录,可以给补偿双倍的化妆品。对此赵女士回应,自己有化妆品,也用不上,还是直接退钱吧。可商家回复,由于开店赔了很多钱,没有钱再赔偿给消费者,现在只有化妆品了。“收据上写的明明白白是游泳卡,现在却退给我化妆品算怎么回事啊?而且我本身是敏感肤质,退给我那么多化妆品我也用不上。”赵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商家说这是防过敏化妆品,她可以用。“最后就甩给我一句‘真是没钱啦’就没下文了。”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到了该美容店负责人。该负责人称由于各种原因,今年4月份已将店面转手,并且在店内预留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我不是说不给,我是真没钱,生活现在都困难,如果一定要赔偿现金,我只能给一张欠条,等我有钱再补偿。”

  那么店家关门了,消费者该如何维权?记者随后分别致电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和律师热线。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商家已经注销了营业执照,那么工商局无权管辖,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对此内蒙古义源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提出消费者遇到这种问题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与消费者沟通协调通过现金补偿或折物抵债的方式获得相应补偿;其次是收集好收据借条等相关证据直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问题途径解决。(实习记者 侯广宇)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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