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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干部太冷漠
内蒙古新闻网  15-05-05 15:41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据《北方新报》报道,2014年11月14日,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平安地村聋哑人李艳勇被下乡办公的天山镇政府干部刘艳春驾车撞倒,导致筋腱断裂和半月板错位损伤。刘艳春先后只拿出17000多元医疗费,现在李艳勇转院到沈阳做筋腱缝合手术,可是手术的押金就要10万元……

  李艳勇不仅是个残疾人,而且家庭贫困,相较肇事者的身份,是弱势群体一员。说明这种身份不对称,并非是博取肇事者的同情与怜悯,希望其能发发善心,而是催促其道德良知尽早苏醒。在当地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中,刘艳春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根本无需渲染悲情,李艳勇应该理直气壮地向对方索要合理赔偿,对方也应该积极主动地承担相应责任,这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这与李艳勇的残疾身份无关,与刘艳春的干部身份无关,只与法规有关。但如今,身份的悬殊似乎真成了一道关卡,致使肇事者冷漠,受害者无奈。而在记者的采访中,当地政府部门以及刘艳春表现出来的官僚作风,更让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沾染上了不该有的色彩。

  报道中说,事发后在现场了解情况的政府工作人员没有对李艳勇进行及时救治,李艳勇住院期间刘艳春和天山镇政府工作人员都没有到医院探望过,这些都属于漠视群众疾苦的行为,是干部作风不佳的体现,眼里没有群众,也应该有法律,都没有的话,这干部当得就不称职了。文/南木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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