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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棚改“钉子户”被依法强拆
内蒙古新闻网  15-05-19 11:03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为有效推进信合广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工作,让广大被拆迁户早日搬迁入住,依照相关规定,5月18日,乌市公安、城管、司法、卫生等12个部门,联合对该项目的四户未拆迁房屋实施依法强制搬迁及拆除。

  上午7时,联合执法行动正式开始。乌市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对拆除现场周边进行警戒,乌市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对房屋物品登记进行公证后,现场工作人员进场清理,并对拆除现场进行断水、断电等相关处理。在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后,上午9时,三辆大型机械正式介入作业,展开依法强制拆除工作。据乌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王俊文介绍,此次依法强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符合依法强制拆除的条件。

  据了解,信合广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需拆除房屋总建筑面积2320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29户。2014年7月起乌市启动项目各项征收工作,多数居民积极配合政府的拆迁工作,纷纷在规定的时限内搬迁,但个别拆迁户始终坚持其不合理补偿要求,致使拆迁协议一直无法达成,严重影响棚户区改造进度,延误安置房建设工期,损害其他已达成拆迁协议的被拆迁户合法权益,致使已拆迁户不能按时顺利回迁。

  为保证依法强拆工作顺利开展,5月17日下午,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成帮主持召开依法强制拆除信合广场房屋行动工作协调会,对此次依法强制拆除行动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在依法强制拆除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完成依法拆除工作。

  朱成帮指出,棚户区改造是乌市委、政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要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坚决打击部分漫天要价、无理取闹被征收户的良好氛围,维护有合理诉求、配合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记者 许钰涵 通讯员 姜万喜)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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