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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确定6月为“法制宣传月”
内蒙古新闻网  15-05-27 11:22 打印本页 来源: 巴彦淖尔日报  
 

  5月26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我市将每年的6月确定为全市“法制宣传月”,今年6月是我市首个“法制宣传月”。

  据了解,首个“法制宣传月”期间,我市将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此次活动将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

  此外,我市将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教育,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带头依法办事;大力推动宪法宣传进公共场所;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广泛开展媒体法制宣传;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运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在各旗县区建立1~2个宪法学习宣传示范联系点,通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逐步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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