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科教文卫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为学校食堂等场所戴“紧箍咒”
内蒙古新闻网  15-07-16 08:59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小饭桌、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场所和农村牧区集体聚餐场所等监管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易发多发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

  《意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建立教育、食品药品、卫生等监管单位的联动工作机制,确保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此外,针对食品安全重灾区,学校食堂、小饭桌、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食品餐饮和农村牧区集体聚餐食品,都分门别类制定了详细的监督及整改方案。记者甄海霞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夏天到草原来看云
油菜花田赏美景
中蒙油画展开展
欢乐草原行
干部帮咱剪羊毛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香瓜上市
武川蘑菇远销福建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