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晨报新闻热线3339111消息“我们这里南区和北区两个物业公司只是清理垃圾,其它啥事也不管,我们想通过竞标上岗的方式重新选择物业公司为我们服务。”近日,呼市幸福小区居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记者赶到幸福小区时已有上百人在广场活动,随机采访的10余位居民都要求罢免现有的物业公司,重新选择物业公司为小区服务。
居民:物业服务不到位
“小区物业公司除了清理垃圾,别的啥服务也没有,比如说家里水电表坏了,物业公司根本不管。保洁员也很少,小区里仍然到处是垃圾。”南区9号楼的曾先生称他住进小区有10多年了,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不负责任的物业公司。南区7号楼的王女士说:“因为小区没有保安,很多居民家都发生过家里被盗事件。如果物业公司在小区里安装监控,也能为警察破案提供线索。”
北区3号楼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去年业主委员会修了小区的主路,还有6条辅路没有修。业主委员会想今年继续修路,请来了修路的施工队,却被物业公司赶走了。北区12号楼郭先生也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我们小区比较大,人多车多,因为没有保安,很多不是这个小区的居民也在这里停车,如果有哪栋楼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进不来。”郭先生觉得小区应该有个好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进出车辆。
业委会:尽快撤换物业公司
就居民们反映的问题,记者试图找这两个物业公司了解情况,但物业办却一个人也没有。随后,记者找到了幸福小区南区业主委员会陈主任和北区业主委员会赵主任,他们介绍,幸福小区南区和北区是由两个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因而由两个物业公司分别管理,物业公司换了一个又一个,物业服务却越来越差。“我们一致的意见是将南区、北区的业主委员会合并成一个业主委员会,罢免现在的物业公司,重新选择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各项事务。为了工作需要,现在南、北区的业主委员会合并成立了幸福小区联合业委会。”
物业局:可罢免物业公司
呼市新城区物业局副局长李国英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小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或不按物业服务合同办事,只要小区半数以上居民同意撤换物业公司,就可以罢免旧的物业公司,业委会可重新聘请新物业公司进小区为居民服务。再者,小区居民向我们反映情况后,我们可给物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李国英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一个区域内不允许有两个物业公司存在,但由于幸福小区的两家物业公司有其自身存在的历史因素,物业局会协调业委会帮幸福小区选一家合适的物业公司。记者鲁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