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王君主持
本网讯(记者 范悦怡)7月23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举行。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赵忠、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列席会议。9位来自社会各界的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会议议程;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杭桂林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今年5月至6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区4盟市进行重点检查,对“一法一办法”实施的总体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据此提出了整改意见,旨在提升自治区实施“一法一办法”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以及综合治理水平。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修改稿对条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增减和内容细化,进一步增强了条例的可操作性。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王龙作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条例(草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补偿制度、“三同时”制度以及跨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会议听取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大常委会关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达斡尔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的说明;听取鄂伦春自治旗人大常委会关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鄂伦春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的决定》的说明。
会议听取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5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14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听取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本次会议还将召开联组会议对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