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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收费要不得
内蒙古新闻网  15-07-24 11:04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7月21日,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宽城小区的王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称:“因不满物业的服务,我没有交今年的物业费。6月份,我到物业办理水费充值时,物业方称,因为我只是拖欠今年的物业费,可以给我充值水费,但是对于多年未交物业费的业主,不能办理充值。我认为物业这种捆绑收费的行为不合理。”(7月22日《北方新报》)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物业的确存在管理不够规范的地方,难免会在为业主提供服务方面存在一些瑕疵。但是即便业主利益真的受到侵害,也应当通过对话沟通、向当地主管部门投诉、诉诸法律等手段来解决,动辄拒交物业费显然是用对抗的方式堵住了对话的渠道,对业主来说并不是明智之举。不过,对待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物业也要讲究方式方法。

  在宽城小区,物业使用了一套电脑收费系统,将物业费和水费捆绑在一起,这使得多年未缴物业费的业主因无法缴纳水费而正常用水。物业这样做的目的显而易见,因为自来水是居民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源,通过限制用水,倒逼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缴费。然而,这种做法不仅欠妥,甚至还涉嫌违法。

  物业费和水费是两种法律关系,是否该让业主正常用水,是供水部门的事,与物业毫无关系。物业是通过出售服务来实现盈利的企业,业主不交物业费,显然会让物业的利益受到损失。对此,物业完全可以通过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正当途径解决,将水费和物业费捆绑在一起来催讨的做法实在要不得。文/刘根生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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