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成立了自治旗农机购置补贴专项领导小组,结合鄂伦春自治旗农牧业现状和发展方向制定了《鄂伦春自治旗2015年-2017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确保补贴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格按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开展政策宣传、补贴对象确定、公示公告、档案核实等环节工作,落实自治旗人大调研意见,下放补贴审批权。资金分配严格按照乡镇报名人数,按照报名先后或摇号方式确定享受补贴人。
三是公开信息,接受监督。通过鄂伦春图文电视滚动播出、发放宣传单、在政务公开设置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惠农政策,及时全面公开补贴实施方案、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等,切实把政策具体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印发5000份宣传资料到乡镇村屯,组织人员宣讲农机补贴政策,让农猎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同时,积极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与企业签定了责任承诺书,公开了监督电话,受理农猎民的投诉。
据统计,2015年上级下达鄂伦春旗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2350万元,其中:国家下达2335万元,自治区追加15万元。截止目前已发放补贴资金1995.38万元,发放指标确认书1134份,补贴农机具1134台,受益农户1087户。